易達存迷你倉 Easy Self Storage
歡迎使用易達存迷你倉(下稱「本公司」)提供之服務。客戶租用本公司任何迷你倉、中央倉、文件倉、單車倉、獨立迷你室、易存箱及相關服務,即表示同意遵守以下條款及細則。
1. 服務範圍
本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於:恒溫冷氣迷你倉、中央倉/共享倉、獨立迷你室、文件倉、裝修倉、單車倉、易存箱到家及其他相關儲存服務。
2. 租用安排
2.1 租期以月計算,最短租期為一個月。
2.2 客戶須於起租日前繳付首期租金及相關按金(如適用)。
2.3 所有租金須於每月到期日前繳付。
2.4 本公司保留調整租金及服務收費之權利,並會於合理時間前通知客戶。
3. 逾期付款
如租金逾期未繳:
逾期7日,加收5%附加費。
逾期14日,加收10%附加費。
逾期30日,本公司有權暫停進出權限、終止租用協議及按協議處理儲存物品。
客戶仍須承擔所有欠款及相關費用。
4. 按金安排
4.1 按金金額以租用協議列明為準。
4.2 客戶完成退倉程序後,本公司將於合理時間內退還按金。
4.3 如有欠租、設施損毀、清潔費用、遺失智能卡、遺失鎖匙或其他未付款項,本公司有權於按金中扣除相關費用。
5. 客戶責任
客戶確認為儲存物品合法擁有人或獲合法授權人士;所有物品均符合香港法例;不會存放任何禁止物品;已自行評估儲存物品之風險。客戶須自行妥善包裝及保護所有儲存物品。
6. 儲存風險
所有儲存物品均由客戶自行承擔風險。本公司不對以下情況造成之損失負責:天災、火災、水浸、停電、蟲害、鼠患、潮濕、自然損耗及不可抗力事件。客戶可按需要自行購買保險。
7. 安全措施
本公司設有24小時閉路電視監察系統、智能門禁系統、消防安全設備及LED節能照明。上述設施旨在提升安全水平,並不構成本公司對客戶物品作出任何保險承諾。
8. 車到倉門安排
本公司提供車到倉門上落貨便利安排。客戶須遵守現場工作人員指示及場地規則。本公司有權因安全、維修、交通安排或惡劣天氣而調整有關安排。
9. 易存箱到家服務
客戶須確保如實申報物品內容、物品已妥善包裝、不含任何禁止存放物品及符合運輸及儲存要求。本公司有權拒絕收取不適合運輸或儲存之物品。
10. 單車倉服務
客戶須自行負責單車保養、鎖具管理及保險安排。本公司不承擔任何失竊、碰撞或自然損耗責任。
11. 惡劣天氣安排
於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、黑色暴雨警告或其他特殊情況下,本公司有權暫停部分服務。
12. 禁止存放物品
客戶不得存放任何違法、危險、易燃、爆炸、有毒、腐蝕性或受法律限制之物品。詳情請參閱《禁止存放物品清單》。
13. 退倉安排
退倉時客戶須清空所有物品、清理垃圾、歸還智能卡(如適用)、歸還鎖匙(如適用)及完成退倉確認程序。本公司有權扣除相關費用。
14. 條款修訂
本公司有權隨時修改本條款及細則。最新版本將於網站公佈。
15. 適用法律
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。如有任何爭議,雙方同意由香港法院擁有專屬司法管轄權。
最後更新日期:2026年6月
易達存迷你倉 Easy Self Storage